本報訊(記者孫思婭)馮業慶以看房為名搶劫女房主,並將其殘忍殺害且奸屍。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以搶劫罪和侮辱屍體罪判處馮業慶死刑。
據檢方指控,去年7月16日9時許,24歲的馮業慶以租房為名將36歲的小紅(化名)騙至海淀區前沙澗路一處待出租的房屋內。馮業慶欲用繩子捆綁小紅未得逞,將小紅掐死,並奸污屍體,又搶走總價值2000多元的錢款和財物。去年7月18日,馮業慶在山東被抓獲。
據小紅的弟弟說,去年7月12日,他幫小紅在網站上發布了一條租房信息。7月16日早上,小紅陪人看房,此後再也聯繫不上。7月17日凌晨,他和父親前往待出租的房屋,"一開門,我們就看見她仰面躺在地上。"小紅的父親說,當時小紅身體裸露,脖子上還有明顯的掐痕。
法院認為,馮業慶已經構成搶劫罪和侮辱屍體罪,而且手段非常殘忍,因此判處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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