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會公開配租3個月,"入圍"不足百人,房屋空置率逾九成
調整申請方式、放寬收入條件、取消某些設限
在面向社會公開配租3個月卻"少有問津"後,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放寬公租房準入標準,月收入標準由不能超過1700元調整到2720元,以擴大公租房覆蓋面,讓包括農民工、困難職工在內的群體都能夠申請到公租房。
鄭州自去年12月26日面向社會公開配租公租房以來,首批1353套公租房通過申請和審核的不足百人,房屋空置率達90%以上。與此同時,困難職工、農民工等城市"夾心層"住房難問題日益嚴重。
"雖然公租房的配套設施、衛生環境比'城中村'好很多,但價格較高,而且離市區較遠,光交通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剛畢業一年的小孫說,自己的月工資只有1500元,租住在"城中村"西韓寨,房租每個月還不到300元,比公租房劃算。
除了價格、地段因素之外,嚴苛的申請標準也讓不少申請人望而卻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單身人員年齡應滿28周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3年以上"、"單位集中申請"等條件,擋住了很多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由于申請公租房的人數較少,原計劃今年初進行的公租房配租一直沒有實行。"鄭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辦公室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說,鄭州公租房建設力度一直很大,去年新開工2.358萬套公租房,今年又計劃開工2.2萬套,但目前主要面向大型企業供其外來務工人員集體入住,而社會配租的情況很不理想。
如今,鄭州不得不自降門檻。市房管局負責人介紹,此次政策調整主要分為三部分,一是申請方式的變化,把"單位集中申請"調整為"單位集中申請和個人申請相結合",且允許申請人在實際居住地申請;二是把公租房申請的收入條件放寬,由原來規定的月工資低于1700元,改為根據公租房房源供應情況和申請情況,調整為低保標準的6~8倍,即2040元至2720元,基本接近2010年鄭州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三是逐步放寬或取消在戶籍、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期限等方面的限制。
"宣傳工作不到位,也是遇冷的一個重要原因。"市房管局規劃和住房保障處處長馮榮智說,今年將加大宣傳力度,並將公租房建設的重點放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配套完善的區域。(完)(編輯: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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