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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問題拖延至今已超過3個月,問題仍未解決,煩不勝煩﹗
⊙鄭小姐指出,她3個月前通過房屋中介公司,看中一間房子,並繳付了2%訂金。
她說,當時,房屋中介公司協助她委托一名律師處理房屋買賣事項,可是,她之后委托另一名律師處理。
她說,同時賣家自己聘請的律師,碰巧和房屋中介公司所委托的律師為同一人。
她透露,她已經委托了一名律師負責房屋買賣事項,可是,第一任律師至今仍不願將有關資料轉交給她所委托的律師,導致房屋買賣合約仍然未處理。
"我認為該律師的做法不合理和不合作,既然我已經委托了律師處理,他就應該和我所委托的律師配合,而不是一拖再拖。"
她說,由于拖延至今仍未和買家簽署買賣合約,因此,目前的她也不想買該房子,那是否可要求房屋中介公司退還訂金呢?"
★林若輝律師
若當初林小姐同意由房屋中介公司委托的律師負責處理房屋買賣事項,那她就不應該再另行委托律師。
因事主另行委托律師的舉動猶如事先反悔,她也需給予第一任律師賠償,而且以目前的情況而言,事主難以要求房屋中介公司退還訂金。
此外,如果發現其中一方出錯,就可向有關方面索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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