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前天公布「廣東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明確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並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在第二季度前,各市、縣必須公佈實施具體方案,這表示廣東將暫停建經濟適用房,改為建設公租房。
業者認為這項大量建設公租房政策公布,將進一步抑制廣東房價。
「方案」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20%左右,力爭基本解決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的特殊困難家庭,以下同)住房困難問題,有效緩解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讓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明顯改善。
「方案」指出,逐步將全省現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併管理、並軌運行,統一歸類為公租房,只租不售。除已批准立項的專案,暫停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將其供應對象納入公租房供應範圍。
「方案」規定,新建成套公租房,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為主。鼓勵各地積極發展建築面積低於30平方米的小戶型公租房。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公租房,應執行國家宿舍建築設計規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租房租金標準參照市場租金水準確定。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公租房,由當地政府按照分檔次補貼的原則給予租金補貼。
「方案」要求創新公租房建設模式,包括政府投資建設、社會投資建設、單位自籌建設、開發專案配建、產業園區集中配建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等六種模式。鼓勵房地產開發等各類企業和其他投資機構以獨資、集資或股份制的方式投資、建設和運營公租房,並給予享受公租房建設和運營的有關稅費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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